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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储罐检验新规实施 中国船级社明确三项核心要求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5-11-28 | 3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针对三乙基铝海运过程中因海洋环境特殊导致的设备故障频发问题,中国船级社联合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在梳理近五年全球18起三乙基铝海运泄漏事故案例的基础上,制定并发布了《三乙基铝可移动罐柜检验规程》(CCS-C26-2024),该规程作为国内首个针对特定危险化学品海运储罐的专项检验标准,已于本月1日正式实施。规程充分考虑了海运过程中的高盐雾、强振动、极端温差等特殊工况,明确了三项核心检验要求:一是强化周期性水压试验,要求海运三乙基铝储罐每年必须进行一次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25倍,保压时间从原来的30分钟延长至60分钟,同时增加罐壁厚度超声波测厚检测;二是设定全尺寸惯性力验证试验周期,每三年需开展一次,试验需模拟船舶在蒲氏8级风浪下的横摇、纵倾状态,验证储罐整体结构稳定性;三是规范关键部位无损检测,鞍座与罐体连接的角焊缝、接管与罐体的对接焊缝等关键部位,每次检验必须采用超声波探伤检测,探伤覆盖率达100%,确保无未焊透、裂纹等缺陷。


中国船级社检验部副主任赵工向记者解释,三乙基铝海运过程中,船舶在风浪中产生的横摇角可达30°、纵倾角达15°,这种极端姿态下储罐将承受巨大的惯性力,是导致鞍座松动、罐体变形甚至泄漏的主要诱因。为此,新规特别要求检验时必须采用专用试验台模拟满载状态下的四向提升测试,即通过液压装置分别沿垂直向上、水平前后、水平左右四个方向施加拉力,拉力值按储罐满载质量的1.8倍设定,持续10分钟观察鞍座位移量,位移量不得超过2mm才算合格。为保障新规顺利落地,中国船级社在天津、上海、广州三大港口设立了专项检验中心,配备了价值超千万元的惯性力试验台、超声波探伤仪等专用设备,并培训了50名持证检验员。截至目前,国内已有玉柴东特、南通中集等12家罐柜企业通过首批新规符合性审核,获得海运市场准入资质,另有30余家企业正在进行技术改造和审核申报,预计年底前准入企业数量将达到50家,基本满足国内海运需求。